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信宜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对信宜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压力分析系统及失眠治疗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 采购项目编号:ZZ71606316。
二、 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压力分析系统及失眠治疗仪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97万元。
包组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金额 |
A | 失眠治疗仪 | 台 | 1 | ¥57万元 |
B | 精神压力分析系统 | 套 | 1 | ¥40万元 |
合 计 | ¥97万元 |
备注:
1. 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 监管部门:信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五、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一级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资格”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谈判文件;报名资料须放入响应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谈判小组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注: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7月20日起至2016年07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粤西分公司(详细地址: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7日上午9:30分。
八、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
九、 谈判时间:2016年07月27日上午9:30分。
十、 谈判地点: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
十一、 谈判文件公示/下载:现将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期间为2016年07月20日至2016年07月26日五个工作日。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丘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 |
电话:0668-8909501 | 电话:13929765153 | |
传真:0668-8909501 | 传真:/ | |
联系地址: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 | 联系地址: / | |
邮编:525300 | 邮编:/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成小姐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周先生 |
收款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粤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宜竹山支行
账号:44560701040003480(保证金专用账户)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668-8909501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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