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直接挂网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卫生计生办发〔2016〕13号)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按照《湖北省药品分类采购交易系统三方建立配送关系操作手册》建立配送关系,其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及时反馈应用中发现的问题、以促改进。
联系电话:027-86629921,86629920
附件:湖北省药品分类采购交易系统三方建立配送关系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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