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3月6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保山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保山市人民医院电子十二指肠镜主机、十二指肠镜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电子十二指肠镜主机、十二指肠镜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KZBBS2020-003;
3、采购预算:180.00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内容:电子十二指肠镜主机一套+十二指肠镜两条,详见采购清单;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及调试;
7、质保期:不少于1年;
8、交货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普外一科(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0、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整体响应;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2.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2.4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2.5投标人拟供产品若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不是产品设备生产厂家时,则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的产品授权书(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总代理的授权证明材料),并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的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明材料(指生产厂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指中国总代理)等证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单位公章。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关查询结果截图);(2)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如有处罚决定则须提供处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关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2.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报名及电子招标文件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03月06日至2020年03月12日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申请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将以下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010745726@qq.com):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3月27日09时00分前。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号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4楼)。
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投标人完成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1份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7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号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4楼)。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00597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10-86483801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并注明项目名称
九、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请各投标人留意。
十一、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镇保岫西路94号
联系人:熊女士
电话:13888363128
代理机构: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18楼1802号
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1376904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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