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桂林市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治疗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5D0515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采购预算总金额:
分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1 | 胃肠多功能治疗仪 | 1台 | 99000 |
2 |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 1台 | 300000 |
3 | 根管预备系统(机扩) | 1台 | 40000 |
4 | 不锈钢器械柜 | 2台 | 20000 |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具有相应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31日至 2016年1月8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科联招标中桂林分部心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773-2882646。
七、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5000.00)(须足额交纳)。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供应商必须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年1月12日上午9时00分前到达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账户【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账 号:8000 5435 9168 889】,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6年1月12日上午9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1月12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评标室(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等候当面磋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广西云龙招标网。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林涛; 联系电话:0773-2822742; 地址:广西桂林市文明路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永清、蒋熹微 联系电话:0773-5859932、5851107;传真:0773-2885706。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38596。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5年12月31日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