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骨科类高值医用耗材未进行网上交易产品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有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我省实行骨科类高值医用耗材直接挂网采购以来,部分产品从未进行过网上交易,按照《关于加强全省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豫药联办〔2015〕1号),现对6个月以上未进行网上交易的产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7日-12日。具体查看方式:医疗机构登陆河南省医用耗材采购交易系统,点击“信息及公示”查看公示具体产品。生产企业登陆河南省医用耗材采购交易系统,点击“配送关系管理”—“维护配送企业”,查看本企业公示具体产品。
若医疗机构仍需使用上述产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使用申请反馈至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经公示若无异议,将暂停上述产品的网上交易。
联系电话:0371-65960610 60983595
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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