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卫生计生委(局),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苏大各附属医院,各市属医院,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2015年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苏卫药政〔2015〕7号)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急(抢)救、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医疗卫生机构带量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卫办药政〔2016〕1号)要求,结合苏州市实际情况,我们制订了《苏州市急(抢)救、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医疗机构带量采购价格谈判实施方案》,经公示后,现正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苏州市急(抢)救、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医疗机构带量采购价格谈判实施方案》
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药政处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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