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苏州市急(抢)救、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医疗机构带量采购价格谈判实施方案》,已经对苏州市医疗机构综合采购联合体遴选的产品进行了公示,并按规定履行必备程序,现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请公布的企业于3月16日9:00-17:00,通过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根据我市公布的药品目录年度采购计划总量,进行报价。逾期系统关闭后企业将无法报价。
特此通知。
附表:苏州市2016年急(抢)救、妇儿非专利药品价格谈判拟入围产品
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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