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科学城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单位:
近期,山东省济南市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特大非法经营第二类疫苗案件。为切实加强第二类使用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第二类疫苗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现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3月18日《关于开展第二类疫苗采购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所有疾控机构、预防接种单位采购的第二类疫苗进行认真清理,重点自查有无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线索名单中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情况。
二、强化各部门协调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了解相关信息,对公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实已流入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迅速查明疫苗最终去向及使用情况,并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风险评估,确保人民群众健康。
三、加强第二类疫苗管理
要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二类疫苗管理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113号)要求,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工作。为加强第二类疫苗采购、使用、管理,我委近期还将出台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实施方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认真做好第二类疫苗的采购、使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使用合格的第二类疫苗。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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