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禹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就“ 禹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便携式彩式B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禹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采购编号:YZCG—T2016051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便携式彩式B超 1台
四、项目预算金额:28万元
五、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商应是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商有效经营授权书;
3、投标商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
2016年4月6日~2016年4月12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地址、联系人:
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北楼915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0374—2077111
传 真 : 0374—2076770
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74--8112523
八、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两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劳动用工合同。(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报名后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须向监督机构、代理机构提前三个工作日备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记录一次(本项目采购未完成之前,不得再次参与报名),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十二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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