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SDSYPJZCG-2015)规定,针对我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拟中标产品公示及企业(个人)申投诉问题,经专家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产品经济技术标及商务标入围结果进行调整,现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其中申请撤标产品在本采购周期内不得进入我省医疗机构采购目录。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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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标及商务标入围结果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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