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自上海市2016年第一批常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结果公布以来,药事所收到部分企业降价的申请和有关情况的说明,经审核,部分药品符合要求,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已递交申请但经审核仍不符合要求的药品(详见附件2),本期暂不予公布,具体原因详见备注,待企业递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再陆续按批次予以公布。
另外,就已公布部分药品的有关信息进行更正(详见附件3)。
本通知自2016年9月8日执行。
附件:1、通过审核的药品明细表
2、未通过审核的药品明细表
3、药品信息更正汇总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6年9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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