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解决2015年黑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常用低价药品部分企业未按要求报价的问题,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未按我省要求以最小制剂单位上报地区价格、日均费用或报价的企业(提供附件1、2、3、4);
二、报名成功但未能及时上报地区价格、日均费用或报价的企业(提供附件1、2、5、6)。
三、联系电话:0451-87220728、8722072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请递交报价表的企业被授权人携带相关材料(每页均要加盖企业公章)于10月18日至10月19日17点前,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大厅一站式服务窗口“低价药品材料受理处”递交材料(汉水路379号),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2:常用低价药品报价情况说明
附件3:修改报价或日均费用表
附件4:修改地区价格表
附件5:地区价格表
附件6:报价及日均费用表
附件下载: 正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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