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YXDD2016-ZB1019
2.2项目名称: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经颅多普勒仪采购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招标范围: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计划采购经颅多普勒仪1台。
2.5供货及安装工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安装并交付使用。
2.6采购预算价:280000.00元。
2.7本次采购的货物已经专家论证,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营业执照为准)。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近二年(2014年-2015年)财务报表为准,若成立不满二年则按成立后的提供)。
3.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16年任意连续3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作出声明或提供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有效期内))。
3.2资格要求
3.2.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若非生产商,须具有生产商的产品授权代理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书;若为进口产品,须具有该产品的中国总代理的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报名)。
3.2.3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具备所投设备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2.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 2016年11月17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00 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00元,售后不退。需要电子版请自带U盘到招标代理公司拷贝。
4.3同时应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于2016年12月7日16:30前(必须到账)交纳,按以下账户从供应商的基本账号转账或电汇交纳。
开户名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玉溪市商业银行红塔支行
账 号:1016021000022980
联系地址:玉溪市秀山西路7号玉溪市政府办公区附楼2楼
联系电话(办公室): 0877-6987085
4.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4.4.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4.2提供有效产品生产商的授权证明(非生产厂商投标的企业提供);
4.4.3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具备所投设备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4.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或经过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原件,或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可以证明是本公司的职工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5.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2月8日08:30时~09:0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2月8日09:00 时。
5.3地点:玉溪市秀山西路7号玉溪市政府办公区主楼三楼开标厅。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6.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人电话:0877-2026917、2026817
传真:0877-2026917、2026817 联 系 人: 彭海静、柏洋
日 期: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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