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澄江县人民医院(招标人)的委托,对澄江县人民医院新生儿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设备)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YXSSZFCG2016064
1.2项目名称:澄江县人民医院新生儿医疗设备采购
1.3采购预算:¥390000.00元(大写:叁拾玖万元整)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内容:
#FormatImgID_0#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
婴儿培养箱5台
新生儿辐射台1台
移动蓝光2台
经皮黄疸仪2台
微量泵10台
新生儿监护仪3台
胎心多普勒1台
婴儿床5张
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1.6设备质保期:≥1年
1.7交货(安装、调试)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交货(安装、调试)时间)。
1.8交货地点:澄江县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1.9交货方式:现场验收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3如果为生产厂商投标,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登记证(注:对不在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如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则不用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4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主要设备的授权书(婴儿培养箱、新生儿辐射台、移动蓝光、微量泵、新生儿监护仪须提供授权,经皮黄疸仪、胎心多普勒、婴儿床不作要求),须提供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登记证(注:对不在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如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则不用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5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08室报名;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2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01月04日9:00时前(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04日 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二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开标时间:2017年01月04日9: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二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澄江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877-691919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师
联系电话:0877-2064622 传真:0877-2064622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08室
邮政编码:653100 E-mail:315711741 @qq.com
日期: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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