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托,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除颤起博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FXZB-2016252]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XZB-2016252
2、项目名称:除颤起博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用途
11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2六通道微量注射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2000医疗
2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9单通道微量注射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2950医疗
3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34双通道微量注射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40080医疗
4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7微量输液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3660医疗
5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1麻醉药品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9000医疗
6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2麻醉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8000医疗
7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1病历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100医疗
8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4晨间护理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3800医疗
9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10治疗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7500医疗
21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1带PICCO功能的监护仪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61000医疗
2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1除颤起博监护仪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49000医疗
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2双相波除颤仪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90000医疗
4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1心电监护仪(进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9000医疗
31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11多功能护理车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51800医疗
2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6抢救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4400医疗
41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3多功能抢救推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26000医疗
2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1十二导联全自动心电图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4000医疗
合计:99529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4)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5)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6)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应装订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
(7)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需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以上两个网站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
(8) 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9)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0)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1)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9日起至2017年01月05日,每天8:30-12:00,15: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标书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XZB178@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7、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5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6年12月29日08:30:00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01月05日17:30:0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1月19日09:3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01月19日09:30:00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11、本项目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
联系人姓名: 李勤
联系电话: 0595-22770853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1层
联系人姓名: 刘美英
联系电话: 0591-87278256
开户名: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117010100100003202
12、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