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供应企业: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4部委(局)印发《关于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药政函〔2016〕365号)和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卫药政发〔2017〕1号)精神,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将于即日起将在云南供货的3个国家定点生产企业、品种挂网交易。现通知如下:
一、国家定点生产企业、品种名单:
序号 | 品种 | 生产企业 | 规格 | 价格 | 药品属性 |
1 | 地高辛口服溶液 | 北京华润高科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 30ml:1.5mg/瓶 | 32.2元/瓶 | 非基药 |
2 | 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ml: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 | 41.2元/盒(10支/盒) | 非基药 |
3 | 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 |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 2.0g/支 | 5.9元/支 | 基药 |
二、属基本药物的药品,须按规定程序向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样品备案及合同签订后挂网交易(具体备案事宜参照附件4基本药物备案指南)。请相关企业于2017年3月17日下午17:00时前,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1)将《云南省基本药物中标品种样品备案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药品购销合同》(详见附件2)一式二份以及《国家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药品配送包装说明》(详见附件3)交至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615室(合同处)。
三、请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政策要求采购和使用定点生产药品。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均应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定点生产药品,按照全国统一中标价格进行网上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定点生产药品。请各生产、配送企业做好药品供应工作。
合同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汤文杰0871-65388795
药采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燊0871-68393892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六楼615办公室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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