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第十四批收到的6家企业21个品种因生产线改造、成本上涨等原因,无法保障正常供应,申请废标及申请取消挂网资格的书面申请,并将2009年、2011年中标药品的进行撤废前公示,现公示期满,经医药采购处审查并商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同意废止附件中6家企业21个品种、取消附件中1家企业1个品种的挂网资格。
附件:废止品规一览表(第十四批)请使用IE浏览器打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017年3月23日
附件下载:废止品规一览表(第十四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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