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便携式电子可视插管软镜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3-100391-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便携式电子可视插管软镜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0,000
四、采购数量: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内容
包 号 | 包组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交货期 |
包一 | 便携式电子可视插管软镜 | 1套 | 16 | 30天 |
2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4.所投产品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5月8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华鑫招标大堂。
(3)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4)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
5)所投产品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在参与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4)售 价:人民币300元整/包组(售后不退)。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4月19日 至 2017年05月08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9日15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华鑫招标二号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9日15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华鑫招标二号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4 月 19 日 至 2017 年 04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天强路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38665704
传真:020-0000000 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联系人:刘家栋 联系电话:020-87303028
传真:020-87302980 邮编:51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38665704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冯先生 联系电话:020-87303028
发布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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