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一批眼科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眼科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FCCG2017货字74号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眼科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陆仟元整(¥112.60万元)。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1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5月19日止(工作日), 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贺州市建设东路党校临街5号);
3.售 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三证合一除外);(3)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证合一除外);(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注明委托权限及时间);(8) 投标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2017年1~4月(含)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必须提供);(9)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到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贺州市建设东路党校临街5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须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同时提供原件审查。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5日8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行:建行南宁桃源路西支行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6月5日16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贺州市富川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2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6月5日16时00分,在贺州市富川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2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文件预公示媒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本项目已经在12.1款载明媒介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预示期满(未收到意见函)或答复期满(未再收到新意见函)。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异议。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民族路26号
联系人:陈一,联系电话:0774-789162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建设东路党校临街5号
联系人:小首,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 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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