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ZYQZ2017004-1
2、项目名称: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
3、本项目采购预算审核价(最高限价):¥72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一节技术要求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投标人为经销商或生产厂商的应提供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提供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4)投标人必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机构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10.2。
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7年5月16日起至2017年5月23日止;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每份采购文件为200元,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投标(谈判)文件前认缴。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9、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泉州市采购招标网、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8日下午3: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1、开标时间:2017年6月8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12、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郑成功雕像旁)。
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满可拨电话18960444404进行投诉。
采购人: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13636967911
招标代理机构: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项目经办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595-28962900
传真:0595-22556633
开户名称: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7343010182600129129
保证金确认:陈女士
电话:18960383900
更多信息请关注:泉州市采购招标网
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