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镇沅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诚邀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镇沅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7122
3、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备注 |
1 | 血液透析机(单泵) | 2 | 台 | 85.03 | 经专家论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2 | 血液透析滤过机(双泵) | 1 | 台 | 经专家论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
3 | 手术无影灯 | 1 | 台 | 国产 | |
4 | 乳腺治疗仪 | 1 | 台 | 国产 | |
5 | 经皮黄疸仪 | 1 | 台 | 国产 | |
6 | 单通道注射泵 | 3 | 台 | 国产 | |
7 | 新生儿辐射抢救台 | 1 | 台 | 国产 | |
8 | 医用灌注泵 | 1 | 台 | 国产 | |
9 | 冰冻血液解冻箱 | 1 | 台 | 国产 | |
10 | 离心机 | 1 | 台 | 国产 | |
11 | 血液冷藏箱 | 1 | 台 | 国产 |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供应商对所投项目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4.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2、如为经销商参加,应具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4.3、所投产品需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4.4、根据《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文件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4.5、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4.6、谈判申请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谈判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前须填写《谈判文件出售登记表》。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出示以下证件: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
5.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
5.4、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 时至12:00 时,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8、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9、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7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10、谈判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镇沅县政务局人社大楼5楼。
11、交货地点:镇沅县人民医院。
12、供应商在参加谈判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全部内容;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采购人:镇沅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879-5812110
地址:镇沅县绿海路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 联系人:唐师
联系电话:13150795385 传 真:0879-2143621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邮政编码:6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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