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己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昌宁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就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TRZBC2017-90
3.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到四维彩超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项目完成期限、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附表。
4. 本项目采购预算:¥300.00万元;
5. 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6. 交货安装地点:昌宁县中医医院指定地点。
7.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等企业证件;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投标供应商拟供产品须提供代理商须提供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设备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及总代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产品宣传彩页资料及相关说明书。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供产品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产品注册登记表(有效期内)。
3.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并保证供货,具有符合法定条件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定报告书或校正合格证书(供货时须提供厂家的出厂合格证明及最新的有效产品检验报告);凡属国家强检目录内的设备须提供效期内的检定合格证书;供应商必须有长期优惠供应消耗品和备品备件的经验和能力;
4.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并在资金、设备、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方面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投标供应商注册地点在保山市外的,须保证有充分的本地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保证在有效期内(可在提投标文件时提交);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同一个标包提出投标申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
1.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5. 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现场须提交授权书原件核验,核验后退还);
6.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
1.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2.关于产品授权书的要求:
本次采购产品代理授权书,产品代理授权书中至少须明确注明(但不限于):授权人及被授权人的全称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授予时间及时限,授权拟供产品的品牌、产品标准名称、成品型号,授权人落款处须加盖公章,授予时间须在本采购公告发布报名时段内。
3.公章:指公安部门备案的行政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2017年07月17日至2017年07月21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五个工作日)】,逾期恕不受理;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
六、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同一生产厂商产品只能出具一份产品授权委托书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产品授权争议的,供应商自行解决,与其它人无关。
七、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审查合格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八、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0.00元整;
九、招标文件费人民币1000.00元整。
十、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联系人:卢女士
注: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户中转出,并注明采购编号或项目名称。
十一、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昌宁县中医医院
联系电话:0875—7120183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昌漭公路与环城北路交汇处东南侧(达丙工业园区内)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
联系人:杨女士 杨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备注: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附表: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产品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是否提供产品授权 | 备注 |
1 | 四维彩超 | 详见招标文件 | 原装进口产品 | 1 | 台 | 是 | 昌宁县中医医院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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