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龙岩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岩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岩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WZB-2017-16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7-25567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岩人民医院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登高西路31号
联系方式:廖先生,0597-33921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先生,0597-3392155
代理机构地址: 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楼804 A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用途 |
1 | 1 | 血液透析机 | 2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31 | |
预算合计 | 31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若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为医疗设备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还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参考后面第五章格式)
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0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楼804 A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楼804A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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