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做好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针对《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医院接口规范(两票制1.0)》中YY030中发票含税金额重复的问题,现将《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医院接口规范(两票制1.1)》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医疗机构下载本接口规范后,按其中内容进行接口改造,原1.0版本不再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医院接口规范(两票制1.1)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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