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执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部分特别偏远、交通不便乡镇
医院施行“三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实行)的通知》(黑卫规发〔2017〕13号)文件要求,我省将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全面实施“两票制”。
为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充分考虑药品配送实际问题,特别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增加一票,可执行“三票”乡镇医院名单,由各县(市)提报,由所在市(地)审核确定,现将确定施行“三票”乡镇医院名单发布,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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