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科学城卫生计生委,各公立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生产及经营企业:
江西海尔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通宣理肺颗粒(规格:每袋装9克*16、每袋装9克*6)及长春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咳平喘颗粒(规格:每袋装10g*6)申请撤销挂网,现企业已递交真实有效的撤网资质资料。按照《四川省药品上网交易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将江西海尔思药业有限公司及长春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列入一般不良记录,自处理决定公布之日起,涉事产品一年不纳入四川省集中分类采购范围。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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