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略)
项目编号:(略)
1. (略)(以下简称采购人)和(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货物及其伴随服务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货物名称 | 数量 | |
单通道脉管闭合发生器 | 1套 | |
2 | 电子可视软镜 | 2根 |
3 | 高压注射器 | 1套 |
4 | 呼吸机(无创) | 5台 |
5 | 心电监护仪 | 25台 |
6 | 遥测及中央监护系统 | 1套 |
7 | 移动空气灭菌站 | 1台 |
本项目资金来源:(略)
本项目以包件为单位,供应商可以投报包件的任意组合。
2. 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从以下地址查看询价通知书并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3. 本次采购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响应文(略)证》(或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盖章复印件);
(2) 本采购项下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以下第(3)~(5)项要求仅对报价货物为医疗器械时有效:
(3) 报价产品应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完成有效注册(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所有许可事项与投标产品相符的在报价截止时间仍然有效的医疗器(略)
(4) 如报价产(略),则生产企业(制造商)和委(略)(适用于委托生产的情形)均应按《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的规定取得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和生产地相符的在报价截止时间仍然有效的生产投标产品的许可证复印件);
(5) 应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完成销售报价产品的有效备案(针对第二类医疗器械,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取得有效的经营许可证(针对第三类医疗器械,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4. 询价通知书从(略)至****年7月5日(公休日除外)每天9:00~16:00时(北京时间)在代理机构的下述地址公开出售。本询价通知书每套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我方将以快件邮寄(运费到付)。
5. 所有响应文件都应于****年7月11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由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派的授权代表提交至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3楼第十会议室(****)。
6. 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将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略)cn)公示。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邮政编码: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传真: (略)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邮政编码: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159、119
传真: (略)×159、119
邮箱: (略), (略)
开户行: (略)
户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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