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卫计委药政处下半年工作要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文件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国卫药政发[2015]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医保及新农合目录对西药和中药进行分类汇总,把大数据分解到厂家数量、剂型、通用名、规格产地、进口国家、独家规格、独家剂型、独家生产、儿童妇科用药、急诊、大输液、短缺药品为新一轮招标采购提供数据参考;2.拟出台我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力争年内完成集中采构任务,各地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积极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3.按照国家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省公立医院药品相关信息采集和省级价格谈判的各项准备工作;
4.汇总、分析地市上报的2014年度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情况和2016年药品采购计划,根据汇总情况,制定全省采购计划;
5.会同省政府采购中心做好与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工作;
6.继续完善药品供应配送管理工作,鼓励县乡村一体化配送,重点保障偏远、交通不便地区药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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