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卫药政〔2015〕7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属医疗机构,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2015年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已经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10月30日
抄送:国务院医改办,省政府办公厅,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省口腔医院。
附件下载: 《2015年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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