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因部分企业名称和产品信息变更,由企业申请,经审核,现予以变更药品交易系统中相关信息。其中,部分产品由投标人递交全国最低在线交易价格,经审核后,调整其在我省药品采购交易平台的采购价或参照价。变更内容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交易系统中其它信息内容不改变。
特此通知。
附件:1.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变更表
2.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变更表
3.部分经营企业名称变更表
4.部分药品包装材质变更表
5.部分药品包装单位变更表
6.部分药品剂型(含规格)变更表
7.部分药品商品名变更表
8.部分药品规格标示变更表
9.部分药品投标企业变更表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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